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赤峰开元职业技术学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规则 一、每个考场必须有两名监考人员共同完成监考工作。 二、考生在开考前15分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。对号入座或工位。准考证放桌面右上角。 三、迟到三十分钟不得入场,开考四十分钟后方可交卷或交件退场。 四、理论考试只准带必要的文具(如碳素笔、铅笔、橡皮、圆规、三角板等)。操作技能考核只准带必要的工卡量具和通知要求携带的物品。工卡量具和原材料要求摆放有序。 五、考生一律用碳素笔答卷,字迹工整、清楚,不得在试卷或试件上作任何标记,否则视为违纪。 六、考场除考试主考、监考人员、考评员、巡视人员外,任何人不得进入考场。 七、考生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与试题或试件有关的任何问题,如遇试题不清楚或原材料缺陷等,可举手向监考人员提问。 八、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,不准吸烟、不准交头接耳、不准偷看他人答案、传纸条、夹带、换卷等,一旦发现按违纪处理。 九、考试结束时间一到,考生立即停止答卷或加工试件,退出考场,考生不得将试卷或试件和草纸带出考场。 十、操作技能考核,考生不准随意串岗、换岗和借用工卡量具、原材料,不得互相串通和替代。 十一、操作技能考核,考生必须严格遵守本专业(工种)操作规程。
二〇〇九年九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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